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是追认吗
绍兴越城刑事律师
2025-04-09
法律分析:
(1)在无权代理情形下,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若被代理人未明确表态合同效力,其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如交付货物、支付款项等,属于以积极行动对合同进行追认。
(2)依据法律,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在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利。然而当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意味着其愿意受合同约束,合同对其产生效力。
(3)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后,就不能再以未明确追认为由否认合同效力,必须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提醒:
被代理人应谨慎对待合同履行行为,避免在未考虑清楚时因实际履行而产生追认效力。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一般可认定为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当行为人无权代理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未明确表态时,其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像交付货物、支付款项等,就是以积极行动进行追认。
一旦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就意味着其愿意受合同约束,合同对其发生效力,之后不能再以未明确追认为由否认合同效力,需依约全面履行义务。不过在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为避免此类纠纷,建议被代理人在面对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时,及时明确表明是否追认。若认可合同,尽早履行义务并保留好相关证据;若不认可,及时书面通知相对人,避免因实际履行行为被认定为追认。✫✫✫✫✫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通常可认定为对无权代理所订合同的追认,合同对其发生效力,被代理人需按约履行义务。
法律解析:
在无权代理情形下,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未明确表态是否认可合同效力。不过,当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像交付货物、支付款项等,这其实是以积极实际行动对合同进行了追认。依据法律,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在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但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意味着其愿意受合同约束,合同对其产生效力。之后,被代理人不能再以未明确追认为由否认合同效力,必须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若您在合同追认及履行等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于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若被代理人有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应意识到此行为意味着对合同的追认,要做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后面义务的准备。
(二)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前,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保障自身权益。一旦被代理人开始实际履行,合同对其生效,相对人可要求被代理人依约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该条表明了在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追认及善意相对人撤销权的相关规定,也说明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可视为追认。✫✫✫✫✫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往往会被认定为对合同的追认。在无权代理情形下,若被代理人未明确表态,却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像交付货物、付款等,这就相当于用行动认可了合同。
2.法律规定,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能撤销合同。但被代理人履行合同后,就受合同约束,不能再以未明确追认来否认合同效力,要按约履行义务。
(1)在无权代理情形下,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若被代理人未明确表态合同效力,其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如交付货物、支付款项等,属于以积极行动对合同进行追认。
(2)依据法律,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在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利。然而当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意味着其愿意受合同约束,合同对其产生效力。
(3)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后,就不能再以未明确追认为由否认合同效力,必须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
提醒:
被代理人应谨慎对待合同履行行为,避免在未考虑清楚时因实际履行而产生追认效力。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一般可认定为对无权代理合同的追认。当行为人无权代理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未明确表态时,其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像交付货物、支付款项等,就是以积极行动进行追认。
一旦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就意味着其愿意受合同约束,合同对其发生效力,之后不能再以未明确追认为由否认合同效力,需依约全面履行义务。不过在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
为避免此类纠纷,建议被代理人在面对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时,及时明确表明是否追认。若认可合同,尽早履行义务并保留好相关证据;若不认可,及时书面通知相对人,避免因实际履行行为被认定为追认。✫✫✫✫✫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通常可认定为对无权代理所订合同的追认,合同对其发生效力,被代理人需按约履行义务。
法律解析:
在无权代理情形下,行为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未明确表态是否认可合同效力。不过,当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像交付货物、支付款项等,这其实是以积极实际行动对合同进行了追认。依据法律,无权代理人实施的行为在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但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意味着其愿意受合同约束,合同对其产生效力。之后,被代理人不能再以未明确追认为由否认合同效力,必须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若您在合同追认及履行等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于无权代理签订的合同,若被代理人有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应意识到此行为意味着对合同的追认,要做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后面义务的准备。
(二)善意相对人在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前,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保障自身权益。一旦被代理人开始实际履行,合同对其生效,相对人可要求被代理人依约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该条表明了在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追认及善意相对人撤销权的相关规定,也说明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可视为追认。✫✫✫✫✫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往往会被认定为对合同的追认。在无权代理情形下,若被代理人未明确表态,却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像交付货物、付款等,这就相当于用行动认可了合同。
2.法律规定,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能撤销合同。但被代理人履行合同后,就受合同约束,不能再以未明确追认来否认合同效力,要按约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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