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诉讼离婚又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
(1)第三次诉讼离婚时,身份与关系证明材料是基础。双方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能明确诉讼主体,结婚证则证实婚姻关系的存在,若涉及孩子抚养权问题,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也是必要的。

(2)感情破裂证据是关键。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可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能反映家暴情况,聊天记录、照片等能体现出轨问题,这些证据可帮助法院认定感情是否破裂。

(3)财产相关材料不可少。财产清单和产权证明,像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有助于法院准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诉讼文书方面,离婚起诉状需清晰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前两次诉讼的判决书能让法院了解之前的诉讼进程。

提醒:
准备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与合法性,不同案情所需证据和应对策略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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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诉讼离婚所需材料和前两次基本一致,重点在于证明婚姻关系、主体资格与感情破裂等。

必备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确定主体,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有孩子的要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处理抚养权问题。

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很关键,像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可证明分居,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能证实家暴,聊天记录、照片可体现出轨。财产方面,要提供财产清单与产权证明如房产证、行驶证等,方便法院分割。

还需撰写离婚起诉状,写清诉求、事实和理由。同时要提交前两次诉讼的判决书,证明过往诉讼情况。

建议:提前整理好各类材料,保证其真实性与完整性;对于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尽量多收集且形成证据链;撰写起诉状时表述清晰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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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第三次诉讼离婚所需材料与前两次大致相同,包括证明主体资格、婚姻关系、感情破裂、财产情况的材料,还有离婚起诉状和前两次判决书。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需明确主体、婚姻关系等情况。双方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能确定诉讼主体资格;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用于处理抚养权相关问题。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报警记录等,可帮助法院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财产清单和产权证明是为了在离婚时能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起诉状是启动诉讼的必要文件,需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前两次诉讼的判决书可证明之前的诉讼情况。若您在第三次诉讼离婚准备材料或整个离婚诉讼过程中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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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好双方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确定诉讼主体身份,避免因身份信息不明确影响诉讼进行。
(二)携带结婚证,以证明婚姻关系存在,这是离婚诉讼的基础。
(三)若有孩子,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处理抚养权相关问题。
(四)收集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照片等,增强诉求合理性。
(五)准备财产清单和产权证明,像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便于法院进行财产分割。
(六)撰写离婚起诉状,清晰写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七)提交前两次诉讼的判决书,证明之前的诉讼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上述所需材料正是为满足起诉条件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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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材料:要带双方身份证等身份证明确定主体,结婚证证明婚姻关系。若有孩子,得提供出生证明或户口本,涉及抚养权问题。
2.感情破裂证据:像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家暴的报警及诊断证明,出轨的聊天记录与照片等,用来证明感情已破裂。
3.财产证明:准备财产清单和产权证明,如房产证、行驶证,方便法院分割财产。
4.其他材料:写好离婚起诉状,说明诉求、事实与理由,附上前两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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